【信息时间:2020-10-27 阅读次数: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域内重要道路和小区外围代建绿化养护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0aeefz00229
原公告日期:2020年10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 疑
项目名称:“县域内重要道路和小区外围代建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2020aeefz00229)的招标文件中,答疑如下: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采用银行保函。如采用银行保函,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保函扫描件,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包别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第一种方式: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第二种方式:
本保函自 (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 (失效日期)之日失效[1]。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注: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上两种方式的任一种。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年 月 日
注: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1] 具体日期由招标人在制定招标文件时明确,生效之日为投标截止日,失效之日为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
联系方法:
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徐海萍
电话: 0551-68838796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