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发布《2018年第十九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丁贤坤等116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罗祖炳等63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条件,刘丽文等25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条件,陈章等415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穆晓丹等10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变更登记条件。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刘俊娜等9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登记注销条件,成好军等7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注销条件,予以注销登记,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1.2018年第19批房地产经纪人登记名单
2.2018年第19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名单